
為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精準做好疫情防控加快旅游業(yè)恢復發(fā)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云政辦發(fā)[2022]10號】第18條“創(chuàng)新保險服務產品”精神,統(tǒng)籌推進疫情防控和旅游業(yè)恢復發(fā)展工作,切實解決因跨省游“暫?!贝胧ξ穆眯袠I(yè)帶來的沖擊,云南省率先在全國創(chuàng)新增設了旅游團隊因疫情暫停行程的相關保險服務,保障范圍包括因疫情導致旅游團隊停團、退團、行程中止產生的相關團費退費;因疫情導致團隊游客額外的檢測及隔離費用,在降低旅行社的經營風險,化解企業(yè)與游客可能產生的糾紛,減輕游客負擔,解除游客出行后顧之憂方面,作出了積極的探索和嘗試。
此次在省銀保監(jiān)局備案新設的保險為“云南省旅行社責任保險附加旅游熔斷費用損失保險”和“團體意外傷害保險附加旅行傳染病隔離津貼保險”兩個保險產品,已于4月15日正式上線銷售。兩個產品的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均為旅行社,旅行社可進入云南途安旅游保險平臺或昆明數字旅游保險平臺提交投保信息,分別在旅行社責任險和意外險的基礎上自愿選擇附加上述兩項產品,在承保期間內發(fā)生保險事故后可直接向產品承保平臺或保險公司提出賠償訴求。
其中,行程取消險保費為每行程2元/人(行程不超過15天),賠償范圍是因行程取消產生的交通、食宿等基本費用的損失部分,應不超過團款的必要、合理費用,每人賠付不超過5000元,單團賠付不超過20萬元,1家旅行社全年累計賠償不超過50萬元。
隔離險保費為每行程2元/人(行程不超過15天),保障游客因疫情產生的隔離、檢測等費用得到補貼,津貼標準為200元/天,賠付天數最高為14天,即賠付上限為2800元。
兩個疫情新險種是云南省在疫情常態(tài)化下促進旅游業(yè)恢復發(fā)展的創(chuàng)新探索,也是提振市場信心與活力,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舉措。
來源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廳行業(yè)管理處
責編 代汪媛
審核 馬永虎